犯罪嫌疑人薛幸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,已由阜阳市公安局颍泉分局移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侦查机关认定:自2013年开始,犯罪嫌疑人薛幸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,目前无力偿还。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。详见《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(审查起诉阶段)》。以上事项如有疑问,请与本院联系。联系电话:0558-2623129
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
2019年11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