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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池州:司法救助温暖七旬老人
时间:2022-11-25  作者:  新闻来源:安徽检察 【字号: | |

近日,一位七旬老人来到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,将一面锦旗送到检察官助理查莉莉手中。“桂某某,您怎么来了?您快请坐。”查莉莉忙给老人拿来凳子并端上茶水。

今年77岁的桂某某是贵池区梅村镇人。2008年4月,桂某某的儿子在浙江省温州市打工期间遭遇抢劫并被杀害,留下年仅1岁的女儿小芳(化名)。2009年5月,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卢某、卢某某、苌某某承担刑事附带各类民事赔偿共计292932元。

然而,三被告人家庭均十分困难,无赔偿能力。案发后,小芳的母亲便失去联络,小芳成为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”。为了照顾孙女,当时已年逾六旬的桂某某只好外出务工,维持家庭开支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桂某某和老伴的身体每况愈下。桂某某患上股骨头坏死和关节病,行动不便,无法再外出打工。桂某某的老伴则患有心功能不全,体力活动受限。一家人仅靠低保和孤儿补贴度日。今年9月,小芳被某职业学校录取,杂费和生活费让这个家庭难以承受,存在返贫的风险。

今年初,池州市检察院依托“府检联动”工作机制,在全市范围内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对象进行了摸排,从中发现了桂某某的家庭情况。“该起刑事案件发生在外省,所以起初我们并不掌握该案的情况。”查莉莉说。

为帮助桂某某和小芳申请司法救助金,池州市检察院控申部门的检察干警们全部行动起来,专人负责联系刑事案件发生地检察机关协助调取案件卷宗,专人负责指导小芳填写司法救助申请并前往村委会、学校调查核实情况,专人负责撰写审查报告并向市委政法委汇报情况等。10月18日,查莉莉赶到桂某某家里,将91341元司法救助金送到了桂某某手上。“检察院真是雪中送炭。等我毕业后工作挣钱了,这个家就会越来越好的。”小芳说。

为做好司法救助工作,今年3月,池州市两级检察机关与教体、民政、人社、乡村振兴、退役军人事务、团委、妇联、残联等8个部门,建立了“府检联动”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机制,以多样化、持续性救助方式惠及更多涉案困难家庭,持续擦亮“温暖控申”品牌。据统计,近3年来,池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向79名司法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225万余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