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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检察
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 支持起诉助力农民工讨薪
时间:2018-02-12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【字号: | |

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年关将至,讨薪讨债问题会更加凸显,各地区各部门要摸清底数,及早应对,有效防范各类讨薪讨债群体性事件发生,要确保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到钱回家。”的批示要求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办案人员走访相关职能部门,了解我区农民工讨薪的态势,摸排梳理一批涉及农民工讨薪问题的案件线索。2017年1月17日至2018年2月5日共办理农民工申请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案4件,向颍泉区人民法院发出《支持起诉书》4份,涉及农民工近30人,支持起诉数额近15万元,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。目前,有3件支持起诉的农民工讨薪案经原、被告双方同意达成了调解。

  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规定“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,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。”支持弱势群体起诉一直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。颍泉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一个初心,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,在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与区法院、区人社局、区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形成合力,助力农民工讨薪,有效防控该类群体性事件风险,推进社会诚信工程体系建设,确保党和国家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落实,让农民工“劳有所得”,从每一起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。(颍泉区检察院民行科供稿)